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两步申报”改革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6-21 13:57 文章来源:巴中市商务局 

一、“两步申报”业务改革相关背景

第一,实施“两步申报”是海关支持国家扩大进口战略的要求。扩大进口是中央提出的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我国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选择。全面的对外开放,既要进一步扩大出口,也要鼓励进口。随着近年来进口大幅增长,企业对进一步改革通关模式、提升通关效率呼声渐增。

第二,实施“两步申报”是适应世界海关监管制度发展趋势的要求。世界海关组织在《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要求各国海关在口岸更多地关注安全问题,减少货物在口岸的滞留。《京都公约》也强调,如申报人在货物申报时资料不全,海关认为理由正常,应准许申报人作出临时的或不完整的申报。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采用的申报方式在流程上有所差异,但总体而言,都是在舱单法定提前电子传输前提下的“两步申报”。

第三,实施“两步申报”是解决海关面临的突出矛盾、缓解口岸通关压力的要求。据测算,口岸通关时长中40%以上是企业收集申报信息和备齐单证的通关准备时间;同时,有些申报信息或单证需货物到港后才能取得,导致企业难以提前申报,即使提前申报也易引发差错。随着经济全球化的纵深推进和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新的贸易方式和物流运作模式不断涌现,企业对口岸通关速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申报模式下海关面临较大的口岸通关压力。

二、“两步申报”通关模式的基本内涵及政策红利

如前所述,“两步申报”是适应国际贸易特点和安全便利需要,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所采取的一项重要通关改革措施。在该模式下,企业将105个申报项目分为两步分别申报。第一步是“概要申报”,对于不涉及进口禁限管制、检验或检疫的货物,企业只需申报9个项目,确认2个物流项目;对于涉及进口禁限管制、检验或检疫的,分别增加申报2个和5个项目。对于涉税货物,企业需提前向属地海关关税职能部门提交税收担保备案申请,税收担保应当依法以海关认可的形式。概要申报完成后,如货物不涉税、不需查验,即可提离;涉税货物已提交税款担保的,或需查验货物海关已完成查验的,也可以提离。第二步是“完整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申报其他项目,办理缴纳税款等通关手续。

“两步申报”进一步将海关监管环节“前推后移”,实现对物流的最小化干预甚至不干预,有利于提升企业改革获得感,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优势:一是减少了货物在码头的滞留时间,提货速度更快,压缩了进口成本;二是进口企业有更充裕的时间准备报关资料,减少申报差错;三是企业可自行选择“两步申报”或现有模式,提升适应度和选择上的灵活自主性。

对海关而言,“两步申报”是对现有通关模式的重大创新,其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把必须在口岸实施的安全准入监管与程序性的通关手续区分开来,把该管的坚决管住,该放的彻底放开,使货物既“管得住”又“通得快”。

相关阅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