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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补充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1 15:17 文章来源:巴中市商务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巴府发〔2023〕2号)的部署安排,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已接近尾声。截至目前,全市尚有部分普查对象未进行清查登记。为确保普查对象应登尽登,从即日起开展清查补充登记工作,现将有关补充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登记对象:尚未进行经济普查清查登记的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含微商、电商、网络直播、外卖、网约车、代驾、跑腿、民宿等网络经济以及未办证但有实际经营活动如家庭茶楼等个体经营户)。

二、补充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0日前。

三、补充登记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到经营地或居住地附近的村(社区)进行登记。因其他原因不能到现场登记的,请致电当地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普查员上门登记。

四、对逾期未清查登记的,将依据《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纳入统计信用异常企业名单。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行为,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相应条款,予以5万元以下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发布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五、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单位清查不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普查机构或工作人员借清查获取不正当利益,可向巴中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市经普办举报电话:0827-5282725

各县区经普办咨询电话:

巴州区:0827-5241880

恩阳区:0827-5995158

通江县:0827-7122676

南江县:0827-8233091

平昌县:0827-6337689

经开区:0827-8651031

 

 

巴中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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