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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巴中市2023年下半年“十大促销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修改意见的公告

调查时间: [ 2023-07-21 00:00 ] 至 [ 2023-07-25 00:00 ] 状态: 已结束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消费复元活血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我局牵头起草了《巴中市2023年下半年“十大促销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巴中市商务局。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5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电话:0827—5011008

邮箱:1825103100@qq.com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江北大道市政中心14楼8号

邮编:6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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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巴中市2023年下半年“十大促销活动”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大内需、全面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持续提振消费信心、激活消费潜力,繁荣消费市场,进一步促进消费稳定回升,根据《2023“蜀里安逸·乐购全川”系列消费促进活动总体方案》要求,经研究同意,2023年下半年继续开展以“十大促销活动”为重点的系列消费促进活动。

一、活动主题

蜀里安逸·嗨购巴中

二、活动时间

2023年7月—12月

三、资金安排

投入财政资金2000万元开展“蜀里安逸·嗨购巴中”消费促进活动。其中:市级财政资金1200万元,县(区)级财政资金800万元。

四、活动主旨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原则,以挖掘消费潜力,促消费稳增长为目标;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市场活力为主线;以“蜀里安逸·嗨购巴城”消费主题活动为依托,通过发放政府消费券、引导企业打折让利、跨行业互动共促等多种方式,实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场场都精彩”,加快促进消费复苏。

五、活动安排及资金支持

紧扣“清爽夏日”暑期欢乐购(7月1日—8月31日),“金秋丰礼”时尚购物节(9月1日—11月30日),“暖冬乐享”跨年嗨购节(12月1日—2月28日)为主题,聚焦“十大促销活动”,围绕汽车、餐饮、家电家装、商品零售、夜经济、文旅等消费热点领域,组织开展100场以上专项消费促进活动。

(一)继续发放政府“消费券”。安排财政资金16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800万元,各县(区)等额配置本级财政资金共800万元。支持全市餐饮、文旅、汽车、百货、商贸零售业等扩大消费。分期分批发放百货消费券、汽车消费券、餐饮住宿券,家居家电产品券、文旅消费券等。动员参与活动企业通过打折、满减等让利方式,促进商贸零售业持续发展。按照2022年各县(区)社消零总额占全市社消零总额比重进行分配,其中巴州区218万元;恩阳区85万元;通江县140万元;南江县140万元;平昌县175万元;经开区42万元。

(二)举办“畅游巴中”活动。安排市级财政资金50万元。支持市、县(区)举办“激情燃烧的岁月·红色主题游主题月”“中秋国庆双节庆·光雾诺水一周惠”、第二十一届四川光雾山国际红叶节等重大节庆活动,对经政府批准同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节庆活动,每场次给予主办单位不超过10万元政策补贴。

(三)举办“安居巴中”活动。安排市级财政资金50万元。支持市县(区)在本地中心城区开展线下房交会展销活动及宣传推介活动,挖掘本地客源,鼓励购房者消费。对政府批准,各部门、行业(协会)主办的“房交会”“新房家装展示会”等,每场次给予主办单位不超过10万元政策补贴。

(四)举办“美味巴中”活动。安排市级财政资金100万元。组织开展巴中美食节、餐饮美食大赛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打响巴中餐饮和特色美食名气。支持商协会、企业等举办川派餐饮各类活动。对经政府批准,且有一定影响的火锅节、小吃文化节、厨艺大赛等系列活动,每场次给予承办单位1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餐饮品牌打造。省级、市级认定的“名菜”“名宴”等餐饮品牌,分别给予申报主体不超过5万元政策补贴。

(五)举办“璀璨巴中”活动。安排市级财政资金100万元。支持各县(区)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推出“夜食、夜购、夜游、夜娱、夜秀、夜读”等主题夜间消费活动,鼓励扶持“消费创新引领县”“消费新场景”等项目建设,对认定的省级“消费创新引领县”和省级“消费新场景”的项目按照省厅支持奖励。各县(区)集中打造1—2条美食文化特色街,对认定创建为美食文化特色街的管理机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奖励。

(六)举办“展会促销”活动。安排市级财政资金50万元。支持筹办“第二届熊猫消费节”巴中分会场活动,给予举办县(区)搭建费用不超过20万元补助。对纳入全市“十大促销活动”清单的展会和促销活动,展期不少于3天且经主管部门报备批准,给予展位搭建费用不超过30%的补助,每场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七)举办“融贷推广”活动。聚焦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商贸流通等九大领域,打造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推动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各类促销活动,“真金白银”拉动数字人民币支付。鼓励银行持续开展数字人民币消费满减活动,推动金融机构持续深化信用卡、消费贷、等多种形态的消费金融服务,组织开展消信用卡消费立减、支付特惠、奖励积分等活动。大力推广“蜀信e贷”、“融e借”、“熊猫e贷”等线上“秒申秒审秒贷”信贷产品,进一步提升消费者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便利度。

(八)举办其他各类促销活动。安排市级财政资金50万元。鼓励商协会、企业主体充分发挥企业和品牌优势,举办农资产品促销、信息促销、赛事促销等具有地方品牌影响力的活动。对经政府批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促销活动,按照场租、宣传、搭建等活动总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场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造势。加强对活动宣传的规划,将宣传报道贯穿活动前后的每个环节,及时发布更新活动信息,提高活动影响力,增强社会关注度和群众参与度,引导科学健康消费理念,营造浓厚的消费氛围,形成全面促进消费的良好舆论环境,确保消费促进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二)注重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排除事故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督促各类促销活动组织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制订应急预案,严防哄抢、踩踏等恶性事故发生,规范促销行为,禁止虚假促销,防止过期及不合格商品通过促销活动流向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大资金支持。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狠抓国家和省、市已出台商贸政策落实落细,加强对消费促进活动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促消费活动稳消费、促消费作用。本次促消费活动,以市、县(区)联动方式,共安排2000万元财政资金,市本级安排财政资金1200万元,各县(区)安排本级财政资金800万元,各县(区)要科学统筹本地财政资金,做好市、县(区)政策配套。

第(一)项活动由各县(区)制定实施细则,第(二)至(八)项活动由市商务局制定实施细则。

本方案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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