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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发布日期:2016-08-01 17:00 文章来源:市水利局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于7月29日在京举行。7月30日,人民日报公布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名单,我市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这是我市继2004年、2010年、2015年连续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城后,首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 

据悉,此次公布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共416个,其中四川省有成都市、攀枝花市、泸州市、邛崃市、绵阳市、乐山市、达州市、广元市、宜宾市、广安市、德阳市、崇州市、巴中市、西昌市、金堂县、马尔康市、泸定县。 

我市具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全市上下始终坚持把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作为双拥工作的主旋律。近年来,全市各级党政军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双拥工作,全面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认真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建立健全老红军、1-6级残疾军人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全覆盖,认真落实军转干部、城乡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建立了军人维权机制。通过开展“双拥在基层”“三个十佳表彰”“两新组织拥军优属”和节日走访慰问等特色活动,实现了双拥、国防教育面达95%以上。通过不断打造“相互配合、协同一致,相互适应、和谐融洽,相互促进、有序发展”的军地关系,促进了双拥工作深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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