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示范县项目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8〕32号)要求,该项目已实施完成。经实施项目企业自验、南江县人民政府初验合格后,我局验收工作小组对该项目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抽查核查和查看资料的方式进行了验收,该项目实施内容与申报建设内容基本一致。经研究,拟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0年1月17—1月20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商务局(巴中市市政大楼14楼8号)来信来电反映情况。
联系人:侯飞,联系电话:0827-5011012。
巴中市商务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