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商〔2012〕48号
巴中市商务局 巴中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巴中市2010-2011年中央政府
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州区商务局、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2011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商规〔2012〕4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5月21日起,开展一次商务流通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巴中市2010-2011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市商务局 财务统计科 廖梓媛
联系电话 5011009
传 真 5268320
市财政局 外事外债科 李 春
联系电话 5265744
经济建设科 余 德
联系电话 5260180
附件:1、《巴中市2010-2011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2、中央财政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自查自纠领导小组长名单
3、2010-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表。
巴中市商务局 巴中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商务 预算 自查自纠 方案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市纪委、市监察局
巴中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2年5月21日印发
附件1:
巴中市2010-2011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
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解决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2011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商规〔2012〕4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
本次中央财政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自查自纠的检查范围为2010-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具体包括:家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市场监测和商贸服务行业统计体系补助资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资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资金,丝绸企业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资金,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补助资金,酒类流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试点补助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参展费用补助资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国内贸易信用险补助资金。
二、自查自纠的内容
本次中央财政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自查自纠的检查内容包括:一是检查资金申请、分配、拨付及管理使用情况;二是检查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三是检查项目绩效或预期目标实现情况。具体是:
(一)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是否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责任明确、规范有序的资金管理制度;所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资金申请情况。重点检查资金申请文件是否按规定报送或上年度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总结,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三)资金拨付情况。是否存在资金滞留、拨付不及时、年度结余资金较多的问题。
(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资金是否按批复计划和资金管理规定使用,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用等违规使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问题。资金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帐务是否清晰、核算是否准确、报帐程序和原始凭据及相关手续是否完备以及资金结余情况。
(四)资金使用效益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建设任务是否完成,是否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
三、工作步骤
2010-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将采取自查自纠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从5月21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分自查自纠、迎接检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5月21日至6月8日,由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2010-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并认真总结、客观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具体实施方案、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应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在6月8日前联合上报市商务局财务统计科和市财政局外事外债科、经建科。
(二)迎接检查阶段。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15日,针对检查内容、要求,做好商务系统内全面迎接检查工作。汇报、查阅台帐、资料(有关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现场询问等全面准备充分到位。
(三)总结整改阶段。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20日,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要充分认识开展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自查自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克服畏难情绪和侥幸过关心理,防止坐等观望,相互扯皮的消极行为,力戒不求实效的形式主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市级成立中央财政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自查自纠领导小组(附件1),下设办公室。巴州区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制定详细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整改,务求实效。这次自查自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以高度负责、认真务实的态度组织好、开展好整个自查工作。一是自查工作要根据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彻底开展自查,不留死角,不准擅自缩小清查范围。二是检查工作要认真仔细,深入透彻,严禁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三是对专项清查情况要全面如实上报,不得虚报、瞒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靠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并认真落实。对体制、机制、政策等共性问题,要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四是所有参加清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四)认真撰写、按时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报告。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各专项资金制度建设情况,资金管理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涉及金额、原因分析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对中央财政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项目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以附件形式上报两局主管部门。
中央财政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何 春(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局长)
孙 辉(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局长)
副组长:陈 鸿(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晓东(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先恩 吴春洪 苏 斌 侯 斌 姜 旭
李建平 廖梓媛 段惠玲 余 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商务局财务统计科。
附件3: | |||||
2010-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 专项资金自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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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资金安排数(万元) |
财政拨付数 (万元) |
资金使用数 (万元) |
尚未使用数 (万元) |
备注 |
总计 | 1004.9 | ||||
2010年 | 76 | ||||
1、家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52 | ||||
2、市场监测和商贸服务行业统计体系补助资金 | 24 | ||||
3、城市,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资金 | |||||
4、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资金 | |||||
5、中央丝绸品牌企业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资金 | |||||
6、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 | |||||
7、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 | |||||
8、城市肉类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补助资金 | |||||
9、酒类流通电子迫溯体系建设试点补助资金 | |||||
10、中小商贸企业参展费用补助资金 | |||||
11、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 | |||||
12、国内贸易信用险补助资金 | |||||
20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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