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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商务局关于举办第一届“巴食巴适”杯特色农产品网货包装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活动的公告

调查时间: [ 2017-08-14 00:00 ] 至 [ 2017-08-14 00:00 ] 状态: 已结束

为促进我市特色农产品包装提档升级,营造创意创新氛围,提升网络营销市场竞争力,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市商务局决定举办第一届特色农产品网货包装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包装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名称及主题

(一)大赛名称:巴中市第一届“巴食巴适”杯特色农产品网货包装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二)大赛主题:“创新包装设计 引领网货升级”。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市商务局

(二)承办单位:巴中市电子商务协会

(三)协办单位:各县(区)商务局、“巴食巴适”产销协会、市美术家协会

(四)大赛机构:大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

三、参赛对象

  企业或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包装大赛”筹备和组织工作,决定成立巴中市首届“包装大赛”组委会,市商务局局长郭红梅任主任、市电商协会、巴食巴适”产销协会、市美术家协会及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全面负责 “包装大赛”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五、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30日。

六、作品要求

(一)根据巴中实际,参赛作品设计对象必须是巴中特色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段木耳菇、高山茶叶、食饮巴药、生态畜禽、优质粮油、特色果蔬、巴河水产、风味食品等为代表的巴中特色优势农产品。

(二)参赛作品为农产品实用包装和包装外观设计。总参赛作品不少于10件起评,不超过50件,若参赛作品超过50件,由组委会初审筛选出50件入围作品参赛;每个参赛企业、团队或个人参赛作品不超过两件。

  (三)产品包装应有实物作品或模型,在提交时应自行包装完好,在包装外部及实物作品(或模型)底部标注作品信息。

  (四)纸质文件:每件作品需提交一套A4(210x297mm)规格的彩色打印文件(精度不低于300dpi.jpg格式保存,至少提供正面、背面、侧面图各一张),一份A4纸打印的3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文本,阐述设计意图、创作理念等。

  (五)电子文件:参赛作品需提交像素不低于2M的电子照片及设计说明电子档。设计说明应图文并茂,有一定的版式设计,并以PPT的方式呈现。(如有特殊展示要求,展示材料及布展工作由作者本人承担)

七、奖项设置

  (一)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0.3万元,并颁发证书。组委会将在获奖作品中择优选择产品为其制作创意广告宣传片,并通过电视、报纸以及微信客户端进行推广,同时将协助其在淘宝、天猫、京东等大型第三方平台进行网络推广,打造网货“爆款”。

  (二)如参赛作品少于10件,组委会将根据情况调整评奖名额。

八、资格审查及作品报送

  (一)报送作品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须同时提交参赛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工商登记注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主要用于资格审查,审查完毕即退还)。报名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体的人员构成填写齐全,以备大赛后续工作之需。

  (二)电子档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236555995@qq.com。

  (三)纸质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报送,或直接交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黄家沟秦巴区域电商产业园19栋4楼)

邮政编码:636000

联系电话:0827-5011012,13981688777,18096359937

联系人:苏斌 鲜波

九、赛程安排

(一)初赛(2017年1010日前)。所有参赛作品经过专家评审组集中评估,根据评审标准对作品进行评审、打分,择优选出50个作品进入决赛。入围作品信息在我市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进入决赛和网络平台投票环节,投票日期截止到现场决赛前一天结束。

(二)决赛(2017年1030日前)决赛采取公开路演方式,内容包括三大环节:一是入围作品进行五分钟的创意展示和阐述;二是评委提问;三是评委综合打分。

十、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应具有创意和技术优势、视觉效果良好、作品完整、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实用性。

  (二)所有作品应注明展示要求,并以效果图形式表现,特殊展示所需及展示工作由参赛方承担。

  (三)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四)参赛作品若由第三方设计公司提供,参赛方应与其签订相关版权协议,由版权问题造成的作品纠纷由参赛方负责。

  (五)参赛作品无论入选与否,一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主要用于大赛宣传推广),参赛者除其提交的参赛作品获得相应奖励外,不得就参选作品及资料的创作、相关权利的转让以及大赛组委会对其参选作品及资料的使用等事项要求其他任何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六)凡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自愿接受上述各项条款。本次大赛有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特此公告

 

 

                           巴中市商务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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